7月30日,泗洪农商银行开出了该县也是宿迁市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第一单”,向泗洪县一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泗洪县八里岔水果种植有限公司”发放了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30万元。
近年来,随着土地流转步伐加快,泗洪县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一大批新型经营主体相继涌现。然而,融资难、成本高等问题,制约着这些新型经营主体的进一步发展。为进一步解决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促进其更好更快地健康发展,泗洪农商银行出台了《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农户以及经土地流转后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工商部门或县委农工办登记备案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在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借款合同,到泗洪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办理抵押权登记后,即可获取其所提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评估认定价值60%-70%的贷款。贷款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整理,农田水利、路网、大棚等基础设施建设维修,农业生产资料采购以及农业生产经营、销售等用途。
为减低银行风险,泗洪县财政还设立了支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银行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净损失进行补偿,补偿比例为30%,其中县承担20%,市补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