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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副行长刘士余:支付创新不能踩红线
作者:来源: 上海证券报发布时间:2013-04-25点击数:

 针对一些制约我国支付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昨日在2013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表示,解决这些问题的出路在创新。

  他认为,支付创新应该首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需求为导向,注重创新的时效。但是,各市场主体的创新不能对现有的禁止性的法律与制度进行挑战。

  “真正的创新应该是在合乎规定,包括法律没有禁止的地方创新。”他表示,比如预付卡和网络支付在反洗钱等方面的红线已经非常清楚,但是有些企业在踩红线,甚至跨越红线,这种行为是与创新不符的。

  刘士余强调,要鼓励创新坚持内外结合,突出重点;加强基础技术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关键研发成果转化,加强支付顶层框架的创新,使支付标准不断统一;建立多层次的应用支付平台,不断提升支付的效率,要推动商业模式和合作模式的创新。鼓励发展融合性多元化、开放性的业务模式,能够满足产业各方利益,促进行业资源整合的合作模式。

  还有就是,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注重实现社会价值和市场效益的有机统一。当前,要积极通过创新、研发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在提高百姓的支付便利性,减少流通成本,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等方面,服务小微企业等方面下更大的工夫。

  他还强调要坚持推动市场生态多样化、差异化,不断改善支付发展的生态环境,注重行业的发展空间。最后就是坚持风险可控,注重市场的稳健发展。

  行业的发展,创新与规范发展不可偏废。在该论坛上,工商银行(4.09,-0.01,-0.24%)副行长易会满呼吁要更加重视支付行业监管,要坚持创新发展与规范发展并重。以支付的安全性作为行业的底线,兼顾支付的便捷性。严格防止发生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对此,易会满认为,要完善监管机制,在强化准入标准的同时,同步推出退出管理,并注重将硬性指标审查与风险控制,人员素质等软性的指标判断相结合。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明确市场各参与主体的权利跟义务,要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护、支付工具准入、电子货币发行、不同支付主体支付限额、反洗钱审核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市场竞争公平。

  他呼吁,对客户保证金托管的问题应该尽快颁布实施细则,细化监管,严禁以任何的方式挪用客户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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