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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官员:余额宝风险提示待改进
作者:来源: 上海证券报发布时间:2013-07-10点击数: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应形成监管合力

  ⊙记者 颜剑

  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焦瑾璞1日在中欧陆家嘴(11.20,0.20,1.82%)国际金融研究院的“中欧陆家嘴金融消费者保护基金”成立仪式上表示,余额宝本质上是一个基金产品,风险提示有待改进。

  同日,支付宝[微博]和天弘基金发布的数据显示,6月13日上线的余额宝服务,到6月30日24点累计用户数已经达到251.56万,累计转入资金规模66.01亿元,累计用于消费的金额12.04亿元,截至6月30日24点的存量转入资金规模达到57亿元(含周四15点后至周日已申购未确认的金额)。

  支付宝方面称,截至6月30日,余额宝合作的增利宝货币基金最新7日年化收益率高达6.299%,万份收益达到1.6518元。

  据记者了解,余额宝合作的增利宝货币基金主要用于投资国债、银行协议存款等收益稳定、风险极低的金融工具。不过,增利宝基金自成立至今,仍以协议存款为主要投资标的,这是由于近期市场资金面紧张,银行非常缺钱,所以协议存款利率非常高。

  焦瑾璞表示,余额宝在风险提示上面还需要改进。他说:“余额宝的风险提示在最后一段里用7号的红色字体予以表示,但是阅读起来并不清楚。其次,这是一个基金产品,是存在亏本的可能的。”

  就此,支付宝有关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支付宝将会在下一步的产品开发过程中,改进风险提示页面,使得其更为醒目。

  焦瑾璞表示,余额宝在宣传过程中,说货币基金的亏损概率极小,但实际上在2006年货币基金就亏损得比较厉害。他说:“我并不是说余额宝的观点对不对,而是认为,如果老百姓认为余额宝的收益高纷纷购买后,一旦其出了问题,是不是也应该由政府兜底呢?”

  焦瑾璞表示,余额宝是一个跨行业的创新产品,但是在创新问题上,一定要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与办法,并且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还存在监管协调机制的问题。

  焦瑾璞表示,就长期而言,以金融机构为重心的分业监管模式在应对危机方面虽然快捷有效,但对金融行为的监管比较薄弱。

  焦瑾璞认为,尽管一行三会分别设立了专门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构,但各个监管部门职能限定在现有的法定职责内开展工作,监管合力尚未形成,这使我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遇到了不同程度的困难和制约。

  他说:“目前随着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综合经营的趋势日益明显,而分业监管模式势必会造成消费者保护监管的真空,不利于对跨行业、跨市场金融消费的投诉受理和纠纷解决。”

  他表示,应积极探索建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注重顶层设计,形成监管合力,协调处理跨市场、跨行业金融产品与服务涉及的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共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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