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公告:
央行自贸区首个金融细则实施 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启动
作者:来源:新浪财经发布时间:2014-02-18点击数:

新浪财经讯 2月18日消息,央行[微博]上海总部今日在上海自贸区启动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试点,包括通联,快钱,China pay,东方电子(2.98, 0.02, 0.68%)和盛大旗下盛付通在内的5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合作银行对接签约。这是央行自贸区“金融30条”第一个落地的政策,央行“金融30条”两会前将分别出台细则。

参与首批跨境支付试点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3.43, -0.01, -0.29%)、建行,中行,招行,民生银行(7.77, -0.08, -1.02%)。

获准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的支付机构,都需在合作银行开立一个专门服务于跨境人民币支付的备付金账户。账户独立于支付机构其他支付业务的备付金账户,按人民币跨境支付金额计提一定比例的备付金。

去年12月2日,央行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简称央行“金融30条”)。此次人民币跨境业务实施细则是央行“金融30条”第一个落地的金融政策。

据了解,央行将对“金融30条”分别出台实施细则。昨日央行透露,按照计划,全国“两会”前,央行将会陆续发布一系列支持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细则。

根据“央行30条”第14条的规定,上海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与区内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且许可业务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的支付机构合作,按照支付机构有关管理政策,为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

根据操作细则,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试点范围,不会局限在总部在上海的支付机构。全国范围内取得互联网支付牌照的支付机构,也可以通过在自贸区设立分公司,参与上述跨境人民币支付试点。

盛付通首席执行官王静颖透露,公司与韩国游戏厂商Actoz Soft公司签署服务协议,这是盛付通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境外合作第一家商户。

目前人民币在国际货币流通领域地位不断提高。来自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WIFT最新数据显示:人民币在传统贸易融资工具——信用证和托收中作为计价及结算货币的比例,在2013年10月已经达到8.66%,超过欧元成为仅次于美元的第二大贸易融资货币。(王霄 发自上海)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网站登陆 |

Copyright © 2005-2015 江苏省银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省协会版权所有2012-1号 备案号:苏ICP备05075282号

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368号亚东名座8楼(培训部电话:83193282) 再投诉中心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