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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福林:民营银行要实行有限牌照 订立风险处置安排
作者: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4-03-05点击数:

 21世纪经济报道  “下一步,一方面,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组改制,让投资入股的民资具有更多话语权,引入更灵活的民营机制。另一方面,要试办由纯民资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近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撰文再次对银行业改革和监管等诸多问题提出一系列设想,对于外界关注的民营银行时间表问题,尚表示,由于银行是高风险行业,要尊重规律,试点先行,探索经验,稳步推进。“重点在于科学选择试点主体,做好试点制度设计,强调发起人资质条件,实行有限牌照,坚持审慎监管标准,订立风险处置安排,确保试点银行有一个新机制、新面貌。”

  对于外界关注的影子银行风险,尚福林重申要防范理财、信托、小贷和融资担保等四大业务风险。

  “对于理财业务,建立单独的机构组织体系和业务管理体系,不购买本行贷款,不开展资金池业务,资金来源与运用一一对应。对于信托业务,要回归信托主业,运用净资本管理约束信贷类业务,不开展非标资金池业务,及时披露产品信息。”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统一的监管制度和经营管理规则,落实监管责任;对于融资性担保公司,明确界定担保责任余额与净资产比例上限,防止违规放大杠杆倍数,建立风险‘防火墙’。”

  值得关注的是,尚福林再次强调银行业须按照“栅栏”原则分业推进产品创新——总的要求是,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以避险和增利为动力,以促进转型发展为导向,鼓励在“栅栏”内积极创新,又严禁突破“栅栏”不审慎经营甚至违规经营。

  银监会指出,栅栏原则的重点是健全和完善符合信贷类业务、理财类业务、代理类业务和有价证券投资类业务各自特点的规则,设立业务“栅栏”分隔业务风险。

  在业务治理改革方面,尚福林指出,未来银监会将分类推进分支机构制、条线事业部制、专营部门制、子公司制改革。其中,专营部门制改革,是指对同业、投资等日常运作专业技术性强、不适宜分散管理的业务,由法人总部建立专营部门单独经营,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再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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