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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强化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
作者:来源: 北京商报发布时间:2012-11-05点击数:

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防范系统性及区域性金融风险是央行的重要职责之一。在日前公布的《2012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央行明确表示将“研究提出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政策措施”,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和评估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央行对我国当前经济形势持“谨慎乐观”的态度,央行认为“支撑中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本面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中国经济结构正在朝着预期的方向转变,有望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值得注意的是,央行此次在《报告》中首次提出“重在保持货币环境的稳定,为市场经济自身的调整和稳定机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的思路。兴业银行(12.81,0.08,0.63%)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微博]对记者表示,本次《报告》通篇没有出现“刺激”这一词汇。“这也证明,央行更倾向于使用逆回购这种较为灵活的工具替代存款准备金率,除非未来经济形势转而再度恶化,否则降息或降准的可能性很低。”他对记者说道。

记者也注意到,与二季度《报告》相比,央行本次在做出下一步货币政策部署时新增了“研究提出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政策措施”、“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和评估体系,防范实体经济部分地区、行业、企业风险及非正规金融风险向金融体系传导”等目标。分析人士认为,当前我国面临外需不足、人民币汇率震荡加大等状况,我国可能面临短期资本流动大幅波动、地方融资平台局部性违约等风险,对此应保持高度关注并提前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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