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公告:
紫金农商银行:保持高压态势 严防案件风险
作者:来源:紫金农商行发布时间:2014-09-17点击数:

案件防控关键在人,案件防控关键也在于防人。在当前案件防控的严峻形势下,紫金农商银行充分认识到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逐步完善案件防控工作措施,出台《员工“十禁”行为规范及处理规定》,规范员工日常从业行为,提高员工遵纪守法意识,促进员工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依法合规从业。

员工“十禁”行为规范为:严禁有黄、赌、毒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或高利贷活动;严禁员工未经本行批准经商、办企业或以任何形式与他人合伙经商、办企业;严禁从事“影子银行”业务;严禁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与客户发生资金往来或利用本人账户或借用他人账户为客户过渡、归集资金或借用、盗用客户账户为本人过渡、归集资金;严禁未经本行批准私自以本行名义对外提供担保;严禁办理假冒名及借用分离贷款;严禁向客户推介、销售非本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及借本行名义或利用本行员工身份私自代客投资理财;严禁未获得批准或授权,向行外任何人员或行内无关人员泄露国家秘密或和本行商业秘密的信息资料或私自以本行名义接受媒体采访;实名或匿名通过网络等方式泄露本行商业秘密或捏造、传播不实信息,给本行造成经济损失或对声誉造成影响、产生风险的;严禁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向客户索要现金、礼品等财物。

“十条禁令”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下发后,该行要求全行员工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禁令内容,并书面张贴在营业场所,随时对照;组织员工签署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单位排查工作;公示纪检、合规部门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内外部监督。对违反《员工“十禁”行为规范》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特别是对于情节严重,如盗用客户账户过渡、归集资金,挪用、盗用客户资金,办理假冒名贷款,从事“影子银行”业务,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高利贷活动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目标在于使行为规范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较好的发挥出“十条禁令”的硬约束作用。(紫金农商银行 韦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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