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银监分局《南通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人员招聘背景调查尽职指导意见》,南通市银行业协会秘书处配合自律专业委员会组织修改《南通市银行业从业人员流动公约》(简称公约)工作。一是形成初稿。协会秘书处结合要求,对公约进行了初步修改,形成初稿。二是征求意见。秘书处将公约初稿发至各会员银行,征求会员银行修改意见和建议。三是专题讨论。协会在建行南通分行16楼会议室召开修改《南通市银行业从业人员流动公约》专题会议。工、农、中、建、交、浦发、招商、中信、兴业、华夏、民生、广发、浙商、江苏、南京、邮储银行和南通农商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过逐条讨论的方式,对公约适用对象、人员流动细则等展开了认真讨论,并对修改意见达成共识。四是汇报银监部门。在南通银监分局召开的银行从业人员流动监管座谈会上,协会专题汇报了组织修改公约的情况,听取银监分局修改公约的指导意见,形成公约审议稿。五是审议通过公约。采取通讯方式召开协会五届六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公约。六是印发公约修改稿。印发公约修改稿至各会员单位,要求遵照执行。